本轮国采与之前相比大不相同,采购品类、竞价规则、拟中选规则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7月11日晚,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发布《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
与此前人工关节国家集采类似,此次发布的1号文件主要是对外公布了脊柱耗材国家带量采购的主要规则,包括带量采购品种、产品分组、竞价规则、拟中选规则等市场及企业关心的内容。另有部分规则将另行公告。
对比今年5月发布的脊柱国采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正式文件增加了脊柱集采的品类,拉长了采购周期。而相对于前两次骨科耗材集采来说,本轮脊柱集采的竞价规则和中选规则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接下来,联盟将逐一分析本次脊柱带量采购公告的重点内容。
采购品种有变!
据公告了解,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为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入路方式等组建产品系统进行采购,共分为14个产品系统类别,涵盖了市面上能见到的大部分脊柱类产品。此外,3D打印产品可自愿参加集采。
对比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中新增了脊柱用骨水泥这一品类。
另外,与人工关节的2年采购周期不同,本次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
已自行开展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且尚在采购协议期内的省份,可顺延执行本次集采结果。
竞价规则更合理
部分产品可适当“加价”
相较于前两轮国采,第三轮脊柱类集采规则在前两次基础上不断完善,改变了“唯低价中标”模式,竞价规则更加合理。针对特定品种及竞争格局设置竞价规则,采取适当方式,平衡价格差异、水平差异。
从公告中获悉,同一产品系统类别下,按照确保临床使用和供应稳定、兼顾各类型产品和企业的原则,综合考虑医疗机构需求、企业供应意愿和供应能力、产品组合完整度等因素,将企业分单元分别竞价。
其中,主要部件齐全且能供应全国所有地区的企业,按医疗机构意向采购量由多到少依次排序,取该系统类别累计意向采购量前85%所涵盖的企业进入A竞价单元;而供应量无法覆盖全国,或主要部件有所缺失的企业则会进入B、C两组。
分组完成后,各竞价单元内企业将分别开展竞价,通过价格竞争产生拟中选企业。其中,根据规则一,A、B竞价单元内,按有效申报企业竞价比价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确定入围企业。
规则中“主要部件齐全”这一条件相对严苛,根据企业反馈,纵观脊柱类市场,约有5-6成企业达不到相应要求。在A、B分组里,能供应全国的器械商有明显的优势,全国有这个实力的企业屈指可数,所以对于大公司来说,降价压力没有那么大。
整体来看,新的竞价方案对企业的区分更加细致。在去除虚高价格空间的前提下,促进更多企业中选,中小企业也将获得更多机会。
另外,在同一产品系统中,按照质量、功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形成特殊设计部件的比价关系。也就是说,一些特殊设计部件可以适当“加价”。
例如,以万向螺钉为基础报价比价,固定螺钉的中选价为万向螺钉的90%,空心钉的中选价为万向螺钉的110%。
全新“复活”机制
促进更多企业中选
本轮脊柱集采按照各竞价单元内企业以产品系统开展竞价,通过价格竞争产生拟中选企业。
在A、B竞价单元内,按有效申报企业竞价比价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确定入围企业。入围企业的产品系统竞价比价价格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具体另行公告)。最多入围企业数量详见下表。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竞价规则中,采取了新的“复活”机制。
公告明确,同一个产品系统类别内,未按规则获得拟中选资格的A竞价单元有效申报企业,若竞价比价价格不高于B竞价单元最高拟中选竞价比价价格,则该A竞价单元有效申报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不受拟中选规则中入围企业数量的限制。
简单来说,A组未中选的产品,如果价格比B组拟中选的最高价要低,那么该未中选产品将会“复活”,重新中选。如此一来,中选企业的的数量或将进一步提升。
不过,根据公告中的“分量规则”要求,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原则,按照量价挂钩要求,中选产品系统根据排名梯度分配基础量;在医疗机构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分配剩余量。在剩余量分配时,对中选顺位靠前的企业予以倾斜,对中选顺位靠后的企业适当约束。
对于企业而言,就算产品中选了,只要价格达不到医疗机构的要求,也会被约束采购。这一规则将进一步拉低了脊柱集采的最低价格。
降幅超82%!骨科市场加速洗牌
最高降幅达到了82.88%。等一批国内外知名械企中标。
参考安徽,本轮脊柱集采可能会再次刷新价格底线。
从目前公布的多次骨科类集采结果来看,头部企业中标数量明显更多,尤其是国产头部企业。
一方面,不断推进的集采给予国产企业更多市场机会,但另一方面,这些企业的业绩也会因为集采而受到一定影响。
为此,各大骨科企业也在极力拓宽自身产品线,试图在集采时代继续保持增长。而这也印证了集采政策推行的初衷,即促进骨科行业进一步的整合和发展。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