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一则信息,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离子空气消毒机15台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500万,采购15台空气消毒机
据“公示”了解,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预算500万元,将采购15台进口等离子空气消毒机,并组织了5位评审专家进行论证。
另外,我们可以看到在论证意见表中,选择的是“中国境内无法获取”,但是在原因阐述中却又表示:目前国内有相应的同类产品,但杀菌质量难以达到同等效果,国内同类设备不能满足要求的技术要求,所以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国内大多数设备无法满足,不代表所有国产设备都达不到要求。根据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也需要进行挂网公示,无异议后才可以进行采购。
所以,“公示”也明确表示: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
原则上,国产优先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了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直接进口或委托方式采购进口产品,必须按照既定程序进行专家论证,而后逐级上报备案,再实施采购。
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规定,国产医疗器械能够满足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须采购国产产品,逐步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国产设备配置水平。
但是显然,许多地方在采购设备,特别是医疗设备的时候,依旧戴上了有色眼镜......
不过好在,现在许多医院正在逐步提高对国产设备的接受程度,据中国政府采购网了解,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1年总预算7842万采购大批医疗设备,就全部要求国产。而这些,都离不开官方政策的多方面引导。
近期,不少地方财政局发布相关政策,规范进口产品采购的同时,明确不得限制国产参与竞争,不得歧视国产产品。
昆明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提到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产品,才能采购进口产品,同时不得歧视国产产品。
今年5月份,浙江杭州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中,同样提出:不得以纳入全省统一论证产品清单为由,限制国产同类产品参与竞争。
进一步限制进口产品采购
近年来,国家各部门不遗余力的支持国产医疗设备的发展。同时为了规范进口产品采购,多地制定并发布了国内产品无法替代、必须采购进口产品的清单。
一旦确定,凡是清单内产品,不需要再由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如此,既简化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创新水平。
今年以来,广东省、浙江省、四川省相继发布了对应的进口产品采购清单。
四川省进口医疗设备采购清单
广东省进口医疗设备采购清单
浙江省进口医疗设备采购清单
该文章来源于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