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编码落地后,不仅仅承担产品验收和入库,医疗机构要在临床使用、支付收费、结算报销等临床实践中应用唯一标识,纳入国家和省唯一标识工作的产品要做到全程带码记录,实现产品在临床环节可追溯。
与此同时,当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产品标识相关数据发生变化时,注册人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中进行变更,实现数据更新。以河北省为例,除囊括全国首批9大类69个第三类医疗器械品种已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之外,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也全部纳入,此番扩围预示着监管级别再一次跃升。
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全部纳入
8月16日,河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指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全国首批9大类69个第三类医疗器械品种已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此基础上,将河北省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全部纳入实施唯一标识范围。
在唯一标识层面,2021年11月1日起生产的医疗器械应当具有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此前已生产的除国家局第一批实施唯一标识的产品外,可不具有唯一标识。生产日期以医疗器械产品标签为准。
同时,2021年11月1日起,申请首次注册、延续注册或者注册变更时,注册申请人/注册人应当在注册管理系统中提交其最小销售单元的产品标识。产品标识不属于注册审查事项,产品标识的单独变化不属于注册变更范畴。
唯一标识数据库提交层面,2021年11月1日起生产的医疗器械,在其上市销售前,注册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者规范要求将最小销售单元、更高级别包装的产品标识和相关数据上传至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对于已在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中维护信息的医疗器械,要在唯一标识数据库中补充完善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字段,同时在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维护中完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DI)信息,并确认与UDI数据库数据保持一致。
什么是UDI,就是平时看到药盒上的监管追溯码么?
UDI是英文Unique Device Identification的缩写,直译过来是唯一的器械身份标识,是对医疗器械在其整个生命周期赋予的身份标识,是在产品供应链中的唯一“身份证”。
当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产品标识相关数据发生变化时,注册人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中进行变更,实现数据更新。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产品标识变化时,应当按照新增产品标识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上传数据。
影响临床使用、支付收费、结算报销
6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编码工作纳入到2021年重点任务。文件提出,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监管、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
据国务院消息,6月1日起,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指出:分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为医疗器械赋予“电子身份证”,加强从源头生产到临床应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在以往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基础上,规定了告诫、责任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等多元化监管手段,以更好适应复杂的监管形势。
河北药监局指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在经营活动中积极应用唯一标识,纳入国家和我省唯一标识实施范围的产品要做到带码入库、出库,实现产品在流通环节可追溯。
医疗机构要在临床使用、支付收费、结算报销等临床实践中积极应用唯一标识,纳入国家和省唯一标识工作的产品要做到全程带码记录,实现产品在临床环节可追溯。
去年12月21日,据新闻联播消息,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内容指出将强化企业、研制机构对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任,明确审批、备案程序,充实监管手段,增设产品唯一标识追溯、延伸检查等监管措施。
医疗器械的“电子身份证”就是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此前,医疗器械在流通使用环节无码或者一物多码现象普遍,严重影响了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对医疗器械的精准识别,难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
而实施UDI后,则有望实现“一械一码一身份”,从源头生产、经营流通、到临床使用各环节“一码联通”。
据企业介绍,“身份证”类似于商品的条码,它由两部分构成,前部分是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包装信息等,第二部分主要是企业生产的动态信息,该码可以实现全流程的管理,最终可以关联到医院的电子病历。
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是全球化、信息化时代数字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提高监管效能和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多地药监局指出:医疗器械注册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基于唯一标识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做好产品召回、追踪追溯等有关工作。
这些品种,确认纳入
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产品目录
来源:赛柏蓝器械